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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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(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)
推动“冷资源”变为“热产业”******
作者:常理
刚刚过去的2022年,对中国冰雪运动来说无疑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。2022年初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聚焦了全世界冰雪爱好者的目光,冰雪运动在我国打破了时间、空间的限制,实现了3亿人参与的目标,中国冰雪运动进入了新时代。
和2023年一起到来的是北京冬奥会过后的第一个雪季。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,全国各地冰雪运动持续升温、活力四射:已经是第九届举办的全国大众冰雪季活动,预计将带动全国超1.5亿人次参与;在哈尔滨,松花江面积雪盈尺,冰上撑橇、冰上龙舟、雪地风筝等构成冬日北国别样风景;在上海,10多块季节性移动冰场如雪花般散布;在重庆,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银装素裹,游客们尽享冬季运动的激情与欢乐……
行稳方能致远。过去几年,冰雪运动的种子在全国各地生根发芽、开枝散叶,冰雪产业成为不少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。前不久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(2022—2035年)》明确提出,推进冰雪运动“南展西扩东进”,带动群众“喜冰乐雪”,这彰显了我国持续发展冰雪运动的决心。冰雪运动种类丰富、形式多样,可满足不同年龄、不同门槛的消费人群需求。发挥好冬奥会余热,推动冰雪运动持续健康发展,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扩大内需、刺激消费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活力。
打好“融合牌”,让产业旺起来。冰雪产业链条长,上游涉及各种冰雪装备、器材,冬奥会上亮相的国产雪车、雪蜡车、冰刀、速滑服等,都是中国制造向冰雪产业拓展的成功案例;下游涉及文化、旅游、培训等行业,集聚了大量资源,“冰雪+”正成为人们冬季休闲健身的新选择。进一步推动冰雪产业与关联产业需求对接、资源整合、协同发展,提供更加多元的产品和服务,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冰雪活动和赛事IP,让冰雪运动的激情保持下去,成为全民健身新方式、健康中国新动力、社会活动新时尚。
打好“四季牌”,让企业强起来。众所周知,冰雪运动对于季节性的要求很高,一些欧洲国家雪季持续时间较长,雪场经营具备先天优势。在我国,由于气候原因,很多雪场一个雪季的运营时间仅3至4个月。这就要求企业打好“四季牌”,冬季滑雪,春季踏青、夏季避暑、秋季露营,探索冰雪场地建设和季节转换新路径,满足不同季节、不同消费群体的运动休闲需要。目前,中国冰雪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,百姓对于冰雪运动的喜爱需要一个培育过程,企业需要沉下心来,练好内功,不断为冰雪运动发展创造营造良好氛围。
打好“民生牌”,让群众富起来。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。我国冰雪资源丰富,这些年,各地通过发展冰雪产业,建设了一批冰雪小镇以及冰雪度假胜地,不仅提升了当地知名度,引来投资和消费,还提高了当地老百姓收入水平,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。作为北京冬奥会雪上项目主要竞赛场地之一,崇礼从一个小县城变成了世界闻名的滑雪胜地,不少当地人端起了“雪饭碗”,吃上了“冰雪饭”。因此,要不断推动“冷资源”变为“热产业”,释放冰雪红利,让冰雪运动进一步火起来。(常理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